离婚后祖父母对孙子是否还有探视权?
我和配偶离婚了,孩子归对方抚养。我父母很想念孙子,希望能去看看孩子,但对方不太愿意。我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离婚后祖父母对孙子有没有探视权呢?
展开


在探讨离婚后祖父母对孙子是否有探视权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探视权的基本概念。探视权,也称为探望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从这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律明确赋予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一方探视权。 然而,对于祖父母是否有探视权,民法典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层面来说,探视权主要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权关系而设立的,祖父母与孙子女之间虽然存在直系血亲关系,但这种关系在现行法律中并没有直接对应赋予其法定的探视权。 不过,在司法实践当中,情况并非绝对。如果祖父母在孙子女成长过程中尽了较多的抚养义务,或者与孙子女之间形成了深厚的情感依赖,出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和公序良俗的考虑,法院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支持祖父母的探视请求。比如,祖父母长期照顾孙子女,与孙子女建立了亲密的感情,若突然剥夺他们见面的机会,可能对孙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结合具体案件事实,依据公平原则和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酌情判决祖父母享有一定的探视权。 综上所述,虽然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赋予祖父母探视权,但在特定情况下,祖父母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到对孙子女的探视权。如果遇到此类纠纷,建议当事人积极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说明情况,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