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婚内财产用完了该如何分割?
我和另一半准备离婚,可婚内的部分财产已经用完了。我不清楚在这种情况下,剩下的财产该怎么分割,是按原本的婚内财产总额算,还是只分割现有的财产?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如何规定的。
展开


在讨论离婚后婚内财产用完了怎么分割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婚内财产的概念。婚内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结婚后到离婚前这段时间内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通常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婚内财产已经用完,首先要确定财产用完的情况是否合理。如果是为了家庭的正常生活开支,比如支付日常的衣食住行费用、子女教育费用、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等,这些属于合理的消耗,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不会要求使用财产的一方进行额外补偿。 然而,如果一方在离婚前故意挥霍、转移、隐藏婚内财产,这就属于不合理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婚内财产用完是由于正常生活开销,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对剩余的财产进行公平合理的分割。如果涉及到一方不合理地消耗财产,另一方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这种行为的存在,法院会根据证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判决。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