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还能不能申请财产分割?
我和前妻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但当时有些财产没分割。现在我想重新分割这些财产,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一下离婚后申请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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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有可能申请财产分割的,下面从不同情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若离婚时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的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该财产是离婚时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是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另外,若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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