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应该怎么分割?


在我国,离婚后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依据不同情况,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后购买的房产大概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也存在特殊情况。个人财产则是指夫妻一方在婚前或因特定情形单独拥有的财产。 对于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实际分割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对于您提到的婚后购房,首付大部分由您支付,贷款共同偿还的情况,虽然房子是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法院可能会考虑您支付首付的贡献较大这一因素。一般可能会倾向于给您适当多分配一些房产份额。 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房产是由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离婚后房产分割要结合具体的出资情况、产权登记情况等,依据法律规定来确定分割方式。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