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如何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


在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确定是两个重要的方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在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议来分割财产。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 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财产的来源、双方的经济状况、子女的抚养情况等,来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例如,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如出轨、家暴等,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对于一些特殊的财产,比如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但如果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了增值或添附等情况,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接下来是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更需要母亲的照顾和关爱。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法院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教育背景、与孩子的感情等因素。例如,一方有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能够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那么在争取抚养权时可能会更有优势。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意愿在抚养权的确定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例如,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法院一般会予以考虑。 总之,在离婚时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确定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