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约定将婚前房产的一半赠与另一方,离婚时该如何处理?

我和伴侣结婚后,对方约定把他婚前买的房子分我一半,还签了相关协议。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约定了赠与我一半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处理,是真的能给我一半,还是有其他说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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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赠与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婚后约定婚前房产的一半赠与另一方,离婚时的相关问题时,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这种赠与约定的性质。夫妻之间关于婚前房产的赠与约定,本质上是一种合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只要这种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约定就是合法有效的。这意味着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然而,房产作为一种不动产,其产权的转移有特殊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在赠与约定之后,没有办理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那么从物权角度来看,房产的产权并没有实际转移。 在离婚时,如果赠与方反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所以,如果该赠与约定没有经过公证,赠与方在房产产权转移登记之前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如果赠与约定经过了公证,情况就有所不同。公证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和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受赠方在离婚时也有权要求赠与方按照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协助办理房产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另外,如果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那么房产的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受赠方成为房产的共有人之一。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产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如一方取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婚后约定婚前房产的一半赠与另一方,离婚时的处理方式取决于赠与约定是否有效、是否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以及赠与约定是否经过公证等因素。建议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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