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时,房产权利归属是怎样的?

我结婚后,我爸妈出钱给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也只写了我的名字。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万一以后婚姻出状况,这房子是完全属于我,还是也有我配偶的份呢?我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房子的权利到底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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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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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要判断房产权利的归属,需要结合具体的法律规定来看。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对于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形,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通常视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父母子女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在实际生活中也可能存在一些复杂情况。比如,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参与了房屋的装修、偿还与该房屋相关的债务等行为,对于这部分共同投入的资金和付出,在离婚等情况下可能会涉及到相应的补偿问题。但房屋本身的产权归属,在没有特别约定时,还是倾向于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这也是为了保护出资方父母的意愿和出资方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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