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财产怎么分割出来?


结婚后财产的分割,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原则。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这两个概念。夫妻共同财产,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获得的财产。比如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而夫妻个人财产,是指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先自己商量着怎么分割共同财产。如果能达成一致意见,就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分。 要是双方商量不拢,就只能交给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照顾子女方面,如果有孩子且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财产,以保障孩子的生活。女方权益方面,由于在社会生活中,女性可能在某些方面处于相对弱势,所以法院也会给予一定的照顾。无过错方权益方面,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那么在分割财产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 此外,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防止有人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害另一方的财产权益。 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割财产。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