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伤残就业如何赔偿?


在探讨辞职后伤残就业赔偿问题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法律概念。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是处理工伤赔偿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同样,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从赔偿的主体来看,伤残就业赔偿是由用人单位来承担的。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在职工发生工伤后,对于其后续的就业困难负有一定的责任。当职工因工伤导致劳动能力下降,再就业可能会面临困难,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一定程度上是对职工未来就业风险的一种补偿。 在赔偿流程方面,首先职工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程序,一般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则是对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职工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就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用人单位会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若协商不成,职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民事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辞职后伤残就业赔偿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和相应的流程。职工在遇到此类问题时,要及时了解自己所在地区的具体赔偿标准,按照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