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工资怎么算?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现在在养伤阶段。公司发工资的时候感觉给我算少了,我不太清楚工伤后工资到底该怎么算,是按照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来算吗?有没有什么特殊的计算方式或者标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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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后工资的计算涉及到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伤残津贴等不同情况,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获得的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 其次,如果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会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比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总之,工伤后工资的计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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