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单独所有,这房产到底归属谁?
我和伴侣婚后买了套房子,购房合同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房本也是这个人单独所有。我有点担心,不知道这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写名字那个人的个人财产。我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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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下,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且标注单独所有的情况,我们要从多个方面来判断其归属。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里所指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后购买房产的行为通常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该房产有很大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该房产归登记方单独所有,那么这种约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也就是说,如果有这样合法有效的书面约定,即便房产是婚后购买,它也会按照约定归登记方单独所有。 另外,如果购房资金来源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比如银行转账记录、资金流水等,且双方没有将该房产约定为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也可能被认定为登记方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用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财产,在性质上仍然保留个人财产的属性。 所以,婚后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人名下单独所有,不能简单地认定其归属,需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夫妻双方是否有相关约定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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