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肖像权立法存在哪些潜在法律漏洞?


肖像权,通俗来讲,就是每个人对自己肖像所享有的权利,像是否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以何种方式使用等。在我国,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然而,我国肖像权立法可能存在一些潜在的法律漏洞。首先,关于肖像的界定方面存在模糊之处。虽然法律规定肖像是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但对于一些经过技术处理、变形或者部分截取的形象是否还属于肖像权保护的范畴,没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将他人的照片进行夸张的漫画化处理,这种情况下是否侵犯肖像权就难以判断。因为不同的人对于这种变形后的形象是否还能识别出是特定自然人存在不同的看法,这就导致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其次,在肖像权的合理使用方面,法律规定不够细致。法律规定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等目的,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但对于“必要范围”的界定比较模糊。例如,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怎样才算在必要范围内,没有明确的标准。这可能会导致新闻媒体在使用他人肖像时,难以把握尺度,也容易引发肖像权纠纷。 再者,对于肖像权的赔偿标准不明确。当肖像权受到侵犯时,肖像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进行赔偿。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赔偿的具体计算方式。赔偿数额可能会因为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而出现较大差异。这对于肖像权人来说,可能无法得到合理的赔偿,也不利于法律的公平公正实施。 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新的问题不断涌现,如深度伪造技术对肖像权的侵犯。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还比较滞后,没有针对深度伪造技术侵犯肖像权制定专门的条款。深度伪造技术可以轻易地伪造他人的肖像用于非法目的,如制作虚假视频进行诈骗等。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可能会面临诸多困难。 综上所述,我国肖像权立法虽然对肖像权进行了保护,但在肖像界定、合理使用、赔偿标准以及应对新技术挑战等方面存在潜在的法律漏洞,需要进一步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