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不作为代理词该怎么写?


行政不作为代理词是在行政诉讼中,代理人就行政机关不作为的案件发表的代理意见,其目的在于通过有理有据的阐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撰写行政不作为代理词的相关要点。 首先,要明确行政不作为的概念。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简单来说,就是行政机关该做的事没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里的行政行为就包括行政不作为。 在撰写代理词时,开头部分要介绍自己的身份和代理权限,表明自己是受当事人的委托参与此次诉讼。同时,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和来源。例如:“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我受原告[姓名]的委托,担任其与被告[行政机关名称]行政不作为一案的诉讼代理人。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正文部分是代理词的核心。要详细阐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事实。清晰说明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是什么,这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来确定。比如,根据《[具体法律法规名称]》第[X]条规定,被告具有[具体职责内容]的法定职责。接着,说明原告曾以何种方式、在什么时间向被告提出了要求其履行职责的申请。例如,原告于[具体日期]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被告提出了[具体申请事项]。 然后,分析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违法性。从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出发,说明行政机关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职责,违反了法定程序和要求。可以引用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持自己的观点,如《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而被告至今未作出任何处理,显然违反了该规定。还要说明行政机关的不作为给原告造成了实际损害,包括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等。 此外,在代理词中可以提出明确的代理请求。要求法院确认被告的行政不作为违法,并责令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同时,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不作为所遭受的损失。 结尾部分,要总结代理意见,再次强调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违法性和原告请求的合理性。例如:“综上所述,被告的行政不作为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恳请法庭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撰写行政不作为代理词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条理清晰、逻辑严密地阐述观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