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婚后房产在离婚时怎么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婚前婚后房产的分割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不同情况有着不同的处理方式。 首先,对于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若仅登记在该方名下,且由其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简单来说,另一方虽然不能获得房子的产权,但可以得到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 其次,若婚前一方购买的房产,但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可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就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会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分割比例。 对于婚后购买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另一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财产。 此外,如果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总之,婚前婚后房产在离婚时的分割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处理房产分割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