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所购房屋婚后进行共同产权登记是否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结婚了,把伴侣名字也加到房产证上了。我有点担心这房子之后的产权归属问题,不知道这样婚后加上对方名字,房子会不会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想了解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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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婚前所购房屋婚后进行共同产权登记能否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情况等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要明白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婚前所购房屋,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如果仅从购房时间来看,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 然而,当婚后进行了共同产权登记,情况就发生了变化。在法律上,婚后将另一方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的行为,一般会被视为赠与行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完成产权登记后,就意味着赠与行为完成,房产的产权发生了变化。 从实际案例和司法实践来看,一旦房屋产权登记上有夫妻双方的名字,通常会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产权登记具有公示公信的效力,对外具有法律效力。夫妻双方对于该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一般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双方有特别的约定,比如明确约定该房屋仍然属于一方所有,或者约定了各自的产权份额等,那么就会按照约定来处理。这种约定可以是书面协议等形式,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婚前所购房屋婚后进行共同产权登记,一般情况下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有特殊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夫妻双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必要,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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