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离婚时该如何分配?

我在结婚前买了套房子,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离婚。我不太清楚这套婚前买的房子在离婚时会怎么分配,是完全归我所有,还是要和对方分割一部分呢?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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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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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离婚时的分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首先,如果是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且房屋产权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这套房产。比如说,小张在结婚前自己出钱全款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也只有小张的名字,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还是归小张所有。 其次,若一方婚前支付了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小李婚前付了首付买了房,婚后和妻子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会判给小李,但小李需要对妻子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进行补偿。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是双方共同出资,但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双方是基于共同所有的目的而买房,比如有相关协议或者聊天记录等,在离婚时可以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共同所有,那么未登记一方的出资可能会被视为借款或者赠与,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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