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应该如何分?

我婚前买了套房子,婚后和另一半一起还房贷。现在我们打算离婚,不知道这套房子该怎么分割。我不清楚在法律上,对于这种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房子的归属和分割是怎么规定的,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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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处理婚前买房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分割的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些基本概念。婚前买房通常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购买房产。而共同还贷则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房屋贷款的偿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就房子的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按照他们协商的结果来处理。比如,双方可以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获得房子的一方给予另一方一定的经济补偿。 若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例来说,如果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可能会判决房子归男方,但男方需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房子增值部分给予补偿。计算补偿数额时,需要考虑共同还贷的金额、房子的增值比例等因素。 这里提到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房子分割时,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如果有子女需要抚养,可能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一方的权益;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过错行为,比如出轨、家暴等,在分割财产时也会有所考量。 另外,如果婚前买房时,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如果双方出资比例差异不大,可能会平均分割;如果一方出资较多,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 总之,婚前买房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的分割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且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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