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我准备结婚了,现在在考虑买房的事。有人说婚前买房的情况很复杂,不知道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以后真遇到要分割财产的情况,又该怎么分呢?心里没底,想了解清楚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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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 #共同财产分割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探讨婚前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在法律上,判断婚前买房是否为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 情形一: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产,并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购房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也就是说,这房子从购买那一刻起,就只属于购买者个人,即使结婚后,另一方也没有权利主张该房产的所有权。 情形二: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该房产一般认定为支付首付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相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另一方可以就这部分获得相应的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情形三: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很明显,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产权份额。 接下来谈谈共同财产一般如何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遵循的是自愿原则,也就是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分割协议,那么就按照协议来执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此外,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时,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公平合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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