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房的财产该如何处理?
我在结婚前贷款买了套房子,现在和伴侣在考虑财产分配的问题,不清楚婚前按揭买的房子在财产处理上有什么规定和办法,比如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婚后一起还贷又该怎么处理,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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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前按揭房的财产处理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前按揭房的概念。婚前按揭房是指在结婚前,一方以个人名义通过向银行贷款支付首付,并在婚后继续偿还贷款的房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这意味着,如果是一方婚前付首付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一般会判给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登记方需要补偿给另一方。例如,婚前一方付了30万首付买了价值100万的房子,婚后夫妻共同还贷20万,离婚时房子涨到了150万。那么婚后共同还贷的20万及对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给另一方。 如果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那么一般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分割房产。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共同财产,比如是否有书面协议约定等。若有协议约定,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约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出资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因素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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