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在结婚前买了一套房子,付了首付,婚后和配偶一起还房贷。现在我有点担心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这套婚前买但婚后还贷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一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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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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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婚前买房婚后还贷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对于房屋的产权归属。如果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办理了购房手续,且房屋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从产权上来说,这套房子的产权一般归登记方所有。这是因为购房行为在婚前就已经完成了主要部分,登记是确定产权归属的重要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 其次,关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虽然房子产权可能归登记方,但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在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就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其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获得补偿。继续引用上述司法解释,前款情形下,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婚前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即便一方支付了首付和婚前还贷,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或者双方有共同共有的意思表示。这种情况下,离婚时通常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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