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怀孕离婚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现在怀孕了,和老公感情破裂准备离婚,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上对于怀孕离婚有没有补偿,补偿标准是怎样确定的,我能争取到哪些合理补偿,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view-more
  • #怀孕离婚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法律中,怀孕时离婚的补偿并非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明白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也就是说,如果在怀孕离婚这个事件中,一方存在上述过错行为,另一方(通常是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行为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比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精神上受到的伤害进行的补偿,其数额的确定会综合考虑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 经济帮助: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或者离婚后没有住处等情况。对于经济帮助的方式和数额,也是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财产分割照顾: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也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怀孕离婚的财产分割中,女方通常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倾斜。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