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单位劝退该如何谈赔偿?
我是一名孕妇,最近单位想劝退我。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和单位谈赔偿,不知道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谈的时候要注意些什么,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能保障我的权益,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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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孕妇被单位劝退时,要想合理谈赔偿,需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自身权益。 在法律上,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时期的合法权益,让她们能安心度过孕期和产后的阶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第四十条是关于无过失性辞退的规定,第四十一条是经济性裁员的规定。也就是说,单位不能以这些理由来辞退孕期的女职工。 如果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孕妇有权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要是孕妇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和单位谈赔偿时,孕妇首先要保持冷静和理智,明确告知单位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法的,并说明自己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单位劝退的相关通知或聊天记录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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