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懂事的怀孕儿媳要求离婚,男方该怎么办?


在法律上,对于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以及男方的应对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和考量。首先,我们来明确几个法律概念。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签订离婚协议,然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则是一方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所以在您描述的情况中,儿媳作为怀孕的女方,她是有权提出离婚的。如果儿媳提出协议离婚,男方需要慎重考虑。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虽然孩子还未出生,但也要提前考虑未来的抚养问题)等事项进行协商。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自愿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儿媳选择诉讼离婚,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男方就要积极应诉。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调解的目的是看双方是否还有和好的可能。如果调解无效,法院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在判断感情是否破裂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等。对于财产分割,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对于未出生的孩子,虽然在离婚时孩子还未出生,但在判决中也会对未来孩子的抚养问题进行考虑。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随母方生活。男方需要承担相应的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会根据男方的收入情况、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总之,在儿媳怀孕提出离婚的情况下,男方要依据法律规定,理性、妥善地处理离婚相关事宜,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考虑到未出生孩子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