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是必须的还是自愿的?
我准备结婚了,身边有人说最好签个婚前财产协议,也有人觉得没必要。我很纠结,想知道婚前财产协议是必须要签的,还是完全看个人意愿呢?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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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签订的,并非是必须要签订的。 婚前财产协议,简单来说,就是男女双方在结婚前,对各自婚前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等事项做出的约定。这种协议主要是为了明确双方财产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离婚时因为财产问题产生纠纷。 从法律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就表明,法律是允许双方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来对财产进行约定的,但并没有强制要求必须签订。 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不会影响婚姻的效力。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夫妻财产的分配会按照法律的默认规定来处理。例如,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有很多好处。它可以让双方对财产问题有更清晰的认识和规划,尤其是对于那些财产状况较为复杂、或者有特殊财产需求的人来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更好地保障自己的财产权益。同时,在婚姻出现问题时,有了婚前财产协议,财产的分割也会更加明确和顺利,减少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总之,是否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完全取决于双方的意愿和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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