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夫妻离婚时宅基地怎么分割?
我是农村的,现在打算和老公离婚。我们家有一处宅基地,不知道在离婚的时候这宅基地该怎么分。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有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宅基地的分割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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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农村夫妻离婚时宅基地如何分割的问题前,需要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它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在离婚时,不能对宅基地的所有权进行分割。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相关规定。而在农村,虽然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但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是夫妻双方可能共同出资建造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在实际处理离婚时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问题时,有以下几种常见情况。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那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房屋的归属和使用方式。比如一方获得房屋的居住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一方户口已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那么原则上不能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对于地上房屋,还是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通过评估房屋价值,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房屋的建造出资情况、双方的居住需求等,来做出合理的判决。一般来说,会保障双方的基本居住权益。 总之,农村夫妻离婚时,宅基地本身不能分割,但地上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合理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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