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期间出现的压疮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我家人住院期间身上出现了压疮,这让我很担心。想知道这种情况到底算几级医疗事故啊?是根据什么来判断的呢?心里特别没底,就想弄清楚这方面的具体规定,好维护家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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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压疮和医疗事故。压疮是由于局部组织长期受压,发生持续缺血、缺氧、营养不良而致组织溃烂坏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住院期间出现压疮,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判断的关键在于医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是否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如果医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护理评估、采取了预防压疮的措施,但仍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压疮发生,一般不认定为医疗事故。 压疮通常分为四级。一级压疮为淤血红润期,表现为局部皮肤出现红肿,按压后可褪色,且范围较小;二级压疮是炎性浸润期,受压部位呈现紫红色,皮下有硬结,表皮有水泡形成;三级压疮是浅度溃疡期,水泡破溃,形成较深的溃疡,创面有黄色渗出液;四级压疮为坏死溃疡期,坏死组织侵入真皮下层和肌肉层,感染严重,溃疡可达骨骼。 关于医疗事故等级划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一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二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三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四级医疗事故是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所以,仅知道压疮的级别,不能直接确定就是几级医疗事故。要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护理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经过专业的医疗事故鉴定,才能准确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属于几级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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