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债权转让的价格限制有哪些?

我手里有一笔债权打算转让,但是不清楚在转让价格方面有什么限制。我担心随意定价会不符合法律规定,也怕价格定高或者定低会有问题。想了解一下法律对于债权转让价格有没有什么明确的限制和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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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价格限制是很多人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关心的问题。从法律角度来看,债权转让价格本质上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确定的,通常并没有严格意义上的固定限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这意味着在债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自主协商债权转让的价格。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这个价格就是有效的。 然而,虽然法律赋予了当事人协商价格的自由,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债权转让价格可能会受到一定的约束。比如,如果债权转让涉及到国有资产,就需要遵循相关的国有资产管理规定。《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转让价格应以评估值为基础合理确定。如果转让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一定比例,可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此外,如果债权转让存在恶意低价转让,损害了债权人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相关权利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里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一般会结合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考虑转让财产的性质、数量以及付款方式等具体情况,综合认定。一般来说,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通常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 综上所述,债权转让价格一般由当事人自由协商,但在涉及国有资产以及存在恶意低价损害他人权益等特殊情况下,会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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