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人事争议的原则有哪些?


人事争议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因录用聘用、聘用或聘任合同、职务任免、福利待遇、工资调整、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人事管理事项所引发,人事管理行为侵害相对人(工作人员)权益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 处理人事争议需要遵循以下几个重要原则。首先是合法原则,这要求在处理人事争议时必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这些法律为处理人事争议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准则。以签订劳动合同为例,如果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处理相关争议时,就需要依据《劳动合同法》中关于双倍工资赔偿等规定来进行处理。 其次是公正原则。这意味着在处理人事争议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不论其地位、身份如何,都应一视同仁。比如在争议处理过程中,要保障双方都有平等的陈述、申辩和举证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是企业,另一方是员工,就有所偏袒。只有这样,才能让争议得到公正的解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还有及时处理原则。及时处理人事争议能够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减少当事人的损失。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对处理人事争议的时限做出了规定。例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此外,着重调解原则也十分重要。调解是解决人事争议的一种有效方式,它可以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诉求,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样既可以节省时间和成本,又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关系,促进单位的和谐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