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财产损害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当他人的行为导致我们的财产受到损坏时,我们有权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下面来详细说说财产损害赔偿的原则。 首先是全部赔偿原则。这意味着侵权人要对受害人所遭受的全部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不管是直接损失,还是间接损失,都要赔。比如,你的汽车被人撞坏了,修理汽车的费用就是直接损失;而因为汽车损坏,你在维修期间租用其他交通工具所花费的费用,就是间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这就体现了全部赔偿原则,要让受害人的财产恢复到受损前的状态。 其次是财产赔偿原则。该原则要求以财产的方式来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也就是说,不能用其他非财产的方式,像赔礼道歉等,来替代财产赔偿。比如,你的手机被人摔坏了,对方就应该以金钱或者购置新手机等财产方式来赔偿你,而不能仅仅说声对不起就算了。这是因为财产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弥补受害人在财产上的损失,所以要用财产来进行赔偿。 还有损益相抵原则。当受害人因损害发生而获得了一些利益时,在计算赔偿额时要将这些利益从损失中扣除。例如,你的房屋因他人的过错被损坏,但在维修期间,你将房屋出租获得了一定的租金收入。那么在计算赔偿额时,就需要把这部分租金收入从房屋的损失中扣除。虽然法律没有明确的条文直接表述这一原则,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依据公平原则进行处理。 最后是过失相抵原则。如果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话,那么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比如,你把自己的贵重物品随意放在容易被损坏的地方,他人不小心损坏了这些物品,在这种情况下,因为你自身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可能会相应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这就是过失相抵原则的法律依据。 总之,了解财产损害赔偿的这些原则,有助于我们在遇到财产损害的情况时,合理合法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