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什么是民间借贷担保人。简单来说,民间借贷担保人就是在借贷关系中,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保证借款人能够按时偿还借款的人。当借款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可能需要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保证方式下,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情况有所不同。 对于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存在一些例外情况,比如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等。在这些例外情况下,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就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了。 而连带责任保证则不同。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而不需要先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是民法典的新规定,之前的法律规定是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责任。 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以及承担何种责任,取决于保证方式的约定以及具体的法律情形。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一定要清楚自己所承担的责任,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债权人在要求担保人承担责任时,也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