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私企老板工伤该怎么赔偿?

我是一家私企老板,前段时间在工作时受了伤。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情况,工伤赔偿该怎么进行,是和普通员工一样吗?具体的赔偿流程和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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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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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一种制度。对于私企老板而言,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同样可以享受工伤赔偿。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包括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赔偿标准方面,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项目和标准。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私企老板所在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老板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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