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在个人所得税中是怎样规定的?
我不太清楚在个人所得税里,应纳税所得额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每个月都扣个税,但不知道这应纳税所得额是怎么算出来的,也不清楚它对我交多少税有啥影响,想了解下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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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简单来说,它就是个人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收入,经过法律规定的扣除项目和标准后,剩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那部分金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不同类型的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不同。对于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里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比如,小李一年的工资收入是12万元,一年的专项扣除(如社保、公积金等)是1万元,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是2万元,那么他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12万 - 6万 - 1万 - 2万 = 3万元。 对于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小张经营一家小店,一年的收入是30万元,成本是20万元,各项费用和损失是5万元,那么他经营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30万 - 20万 - 5万 = 5万元。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才能正确计算出个人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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