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的长短有什么限制?

我新入职了一家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发现试用期写了半年。我不太清楚这个时间合不合理,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试用期的长短有没有限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像我这种情况符不符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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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限制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考察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劳动者也考察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发展前景等是否符合自身期望。 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长短作出了明确限制,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这里所说的“以上”包含本数,“不满”不包含本数。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那么试用期最长可以是二个月;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试用期最长就是六个月。并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只和你签试用期合同,那么这个合同就直接视为正式的劳动合同。 回到你的情况,如果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规定半年的试用期就是不合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那么半年的试用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你可以查看一下劳动合同的期限,来判断试用期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发现试用期不符合规定,你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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