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感觉工资比合同里约定的少很多。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多少呢?这样我心里也有个底,看看公司给我的工资合不合理。
展开


在探讨试用期工资与合同约定工资的比例问题时,我们需要明确相关法律规定,以保障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合法权益。 首先,对于试用期工资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该法第二十条指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其二,试用期工资也不能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两者需同时满足。 举个例子,如果劳动合同里约定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试用期工资至少要达到5000×80% = 4000元。同时,如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每月3500元,由于4000元高于3500元,所以试用期工资按4000元执行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4500元,此时试用期工资就不能按照4000元发放,而应该至少达到4500元。 从法律规定的目的来看,设定试用期工资的下限,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试用期,以较低的工资剥削劳动者。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相互了解、相互适应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的权益可以被忽视。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合理的劳动报酬。 当劳动者遇到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情况时,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总之,了解试用期工资的法律规定,能够让劳动者在求职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