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

我刚入职一家公司,还在试用期。最近公司说要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需不需要给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相关规定,希望能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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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试用期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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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这个问题时,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赔偿。 其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比如,公司在招聘时明确了岗位需要具备某种专业技能,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并不具备该技能,无法胜任工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不用赔偿。 其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虽然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有一定依据,但仍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却无法证明劳动者存在上述法定情形,那么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赔偿,关键在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理由和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遇到此类问题时,要清楚了解自己的权益,必要时可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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