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不履行该怎么办?
我之前签订了拆迁协议,可到了约定时间,对方却没有按照协议履行。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要是遇到拆迁协议不履行,我具体可以采取哪些有效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保障协议能顺利执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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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拆迁协议不履行,不用太过着急,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来处理。首先,要明确拆迁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规定了拆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一方不履行协议时,就是对另一方合法权益的侵害。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要是遇到拆迁协议不履行的情况,第一步可以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主动联系对方,心平气和地询问不履行协议的原因,看能不能共同商量出一个解决办法。比如,了解对方是资金周转问题,还是对协议有新的看法等。并且在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对方就因未履行协议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若协商没有效果,那么可以向主管房屋拆迁的政府部门反馈投诉。向他们说明情况,请求政府部门敦促对方履行协议,同时也不要忘记主张让对方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 要是以上方法都没有作用,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赶紧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协议原件、双方之间关于拆迁协议履行的沟通记录(像邮件、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涉及到的财务交易记录等,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相应损失。因为征收补偿协议属于行政合同,所以一般要提起行政诉讼。依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另外,如果拆迁协议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也可以选择通过仲裁解决纠纷。仲裁和诉讼相比,具有程序相对简便、效率较高等特点。 总之,在面对拆迁协议不履行的情况时,要保持冷静,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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