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拆迁合同违约该怎么办?


如果房子拆迁合同出现违约情况,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对于违约方而言: 首先,如果合同里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像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违约方就得按照约定来承担责任。比如说约定按照拆房工程总价的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那违约方就要支付相应的金额。其次,如果拆房工作还能继续开展,并且符合合同目的等要求,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拆迁合同规定的义务。 对于守约方来说,有多种选择: 一是要求赔偿损失。要是因为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了损失,比如因拆房延迟导致额外的费用支出等,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像因为拆迁方延迟交房,被拆迁方额外支付的租房费用就属于直接损失;被拆迁方原本可以利用新安置房屋开展经营活动所预期获得的收益属于可得利益损失,但可得利益损失需要合理确定。 二是解除合同。要是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没办法实现,守约方有权利解除拆迁合同,同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 三是协商解决。双方能够就违约问题展开协商,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调整拆迁计划、重新确定费用等。协商过程最好保留相关证据,以防后续可能用到。 要是双方没办法自行解决违约纠纷,还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根据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来解决。 法律依据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这些规定都为处理房子拆迁合同违约问题提供了法律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