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可能会出现什么问题


协议离婚后可能出现以下几类问题: 首先是离婚协议履行方面的问题。一方可能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规定的责任,比如在财产分割上,约定好一方应给另一方一定数额的财产补偿,但却迟迟不支付;或者在子女抚养方面,不按照协议支付抚养费,不履行探视义务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若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而对方仍不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义务时,该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其次,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出现遗失或毁损的情况。一旦出现这种状况,虽然不影响离婚的效力,但如果之后涉及到需要查阅协议内容来处理相关事宜时,就会带来麻烦。比如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可能需要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来操作。 再者,当事人可能会对原定协议内容产生异议。比如一方对财产分割条款反悔,认为当初签订协议时存在误解、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况,从而想要变更协议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过,如果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另外,还存在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双方未依法登记结婚,或结婚登记被认定无效,那么即便签订了离婚协议,该协议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应。 最后,离婚证也可能出现遗失或毁损。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它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相关概念: 民事行为能力:简单说就是一个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独立实施部分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离婚冷静期:就是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后的30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是为了给双方一个冷静思考的时间,避免冲动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