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集体劳动合同是企业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它对于维护企业和劳动者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下面为你详细介绍集体劳动合同在劳动局备案的程序: 首先是申请受理阶段。企业应在集体合同签订后一定期限内(通常各地要求有所不同,但一般是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备案。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集体合同文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工会法人资格证书或职工方协商代表推选产生的证明材料;双方首席代表、协商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的决议;集体协商过程的书面记录等。劳动行政部门收到材料后,会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初步审查,如果材料不齐,会一次性告知企业需要补正的内容。 接着是审查阶段。劳动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进行合法性审查,主要审查集体合同双方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集体协商程序是否合法,集体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审查过程中,劳动行政部门可能会根据需要,向企业和工会等有关方面进行调查了解情况。 然后是审核通过与备案阶段。如果集体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劳动行政部门会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出具《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确认集体合同备案有效。如果集体合同存在问题,劳动行政部门会在《集体合同审查意见书》中提出修改意见,要求企业和工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报送审查。经审查通过并备案的集体合同,企业应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