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提存的程序是怎样的?


货物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货物提存的程序。 首先是提存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然后是提出申请。债务人应向提存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提存申请表。在申请表中,需要详细说明提存的原因,比如是因为债权人拒绝受领,还是下落不明等情况。同时,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例如合同、债权人拒绝受领的书面证明、债权人下落不明的证明等。 接下来是提存机关审查。提存机关在收到申请和相关材料后,会对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提存的原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等。如果提存机关认为申请不符合提存条件,会作出不予提存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如果认为符合条件,则会受理提存申请。 之后是交付提存物。债务人应按照提存机关的要求,将货物交付给提存机关。提存机关会对提存物进行验收,检查货物的数量、质量等是否与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一致。如果货物存在瑕疵或与申报不符,提存机关可能会要求债务人进行说明或采取补救措施。 最后是提存机关出具提存证书。提存机关在收到提存物并验收合格后,会向债务人出具提存证书。提存证书是债务人完成提存行为的证明,自提存之日起,债务人的债务视为已经履行。债权人可以凭提存证书向提存机关领取提存物。此外,提存机关会按照规定通知债权人或其继承人、监护人等有关人员。 总之,货物提存程序是有严格法律规定的,每个环节都需要遵循法律要求进行,以确保提存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