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立公司内部需要履行哪些程序?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分立公司内部需要履行的程序。 首先是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董事会作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需要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业务需求等因素,制定出具体的分立方案。该方案应当包括分立的原因、方式、资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制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其次是股东会作出分立决议。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董事会制定的分立方案需要提交股东会进行审议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在《公司法》第四十三条和第一百零三条中有明确规定。 然后是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分立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清晰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状况。这有助于准确划分分立后各公司的财产范围,保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再者是通知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这是《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 最后是进行登记。公司分立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这是公司分立程序的最后一步,通过登记手续,使公司分立的结果得到法律的确认和公示。 总之,公司分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内部程序的严格履行对于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确保分立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