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神志不清老人监护人的流程是什么?
家里老人神志不清了,生活不能自理,我想成为他的监护人来照顾他和处理相关事务。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理监护人的手续,是要去法院申请,还是有其他的途径?希望了解一下详细的办理流程。
展开


办理神志不清老人的监护人,这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和流程的。首先要搞清楚监护的概念,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对于神志不清的老人,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办理流程一般如下:第一步,确定监护人的人选。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顺序来确定,如果有争议的,可以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第二步,如果选择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那么需要向这些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老人神志不清以及需要监护的相关证明材料,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这些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指定。 第三步,如果对指定不服或者直接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需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申请的理由和事实依据,同时要提供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鉴定报告。法院受理后,会按照特别程序进行审理,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最终确定监护人。 在整个办理过程中,要确保是为了老人的合法权益来确定监护人,保障老人的生活和财产等方面的利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