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房地产继承的流程是怎样的?


涉外房地产继承是指在继承关系中,涉及到境外因素的房地产继承情况,比如继承人、被继承人是外国人,或者房产位于国外等。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确定继承的开始时间和地点。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涉外继承中如果涉及不动产,一般以不动产所在地为继承地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接着要确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在涉外房地产继承中,适用法律较为复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也就是说,对于国内的房地产继承,一般按照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之后要进行继承权的公证。继承人需要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继承权公证。办理时需提交一系列材料,比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房地产权证等。公证机构会对这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 完成公证后,就可以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了。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地产权证等相关材料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登记机构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会将房地产的产权变更登记到继承人名下。 在整个涉外房地产继承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国外的相关证明材料,可能需要经过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同时,如果在继承过程中存在纠纷,继承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