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有哪些最新规定?

我最近在处理一些税务方面的事务,听说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有了新规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内容。我想知道新规定和旧规定比有啥变化,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是怎么执行的,对我们纳税人会有什么影响。
展开 view-more
  • #税务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在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时,通过公告的形式将税务文书的内容告知受送达人。这是一种兜底的送达方式,以保障税务程序的顺利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这里明确了公告送达的适用条件。 关于最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办税,对税务文书送达做了优化。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的相关规定中,将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期限从原来的30日缩短为30日自然日(原规定表述易产生歧义,新规定更明确)。同时,通过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机关网站发布公告的基础上,增加电子税务局等网络方式公告。这一举措使得纳税人可以更便捷地获取税务文书信息。 对于纳税人而言,了解税务文书公告送达规定十分重要。因为一旦公告期满,就视为税务文书已经送达,纳税人需要按照文书要求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果纳税人未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可能会导致未能按时履行义务而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比如逾期申报可能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