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有哪些情形?

我在处理税务相关事务时,不太清楚税务文书在什么情况下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我想知道公告送达具体适用哪些情形,这样我能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错过重要的税务文书信息。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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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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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公告送达是指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况下,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来送达税务文书,以此告知纳税人相关的税务事项。这种送达方式就好比在一个大家都能看到的公告栏上张贴通知,让纳税人能知晓相关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是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比如一个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有众多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逐一送达税务文书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就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二是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例如,纳税人变更了经营地址或者联系方式,没有及时告知税务机关,导致税务机关无法通过常规的送达方式将文书送达给纳税人,这时就可以通过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税务机关保障纳税人知情权和税务工作正常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纳税人应该关注税务机关发布公告的渠道,及时了解相关税务信息,避免因未及时知晓而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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