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文书邮寄送达退回该怎么办?

我收到税务文书邮寄送达被退回的情况,不太清楚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税务文书是否还能生效,自己又需要做些什么来解决这个问题,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应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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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税务文书邮寄送达被退回时,我们需要从几个方面来考虑和处理。首先,我们要明白邮寄送达是税务机关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公告送达税务文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一)同一送达事项的受送达人众多;(二)采用本章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而邮寄送达在实践中,如果因受送达人原因导致邮件被退回,通常视为送达。这里的受送达人原因包括受送达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绝签收等。 如果税务文书邮寄送达被退回,税务机关一般会先核实退回原因。要是因为地址有误,税务机关会尝试重新获取准确地址再次送达。若发现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已送达。也就是说,即使受送达人不签收,税务文书依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对于纳税人来说,如果遇到税务文书邮寄送达退回的情况,应该主动与税务机关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如果是地址问题,及时提供准确地址;如果是对税务文书有异议,不要采取拒绝签收的方式,而是可以在签收后,通过合法途径,比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做既能保证税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也能保障纳税人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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