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卖房如何实现房产分割?
我和配偶打算离婚,名下有一套房产,我们都不想卖房,但又不知道该怎么分割这套房产。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办法能合理分割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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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时,若双方都不想卖房但又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是有多种法律途径可以实现的。 首先是作价补偿分割,简单来说,就是将房屋判给一方所有,然后获得房屋的一方按照房屋当前的市场价值,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的市场价值通常需要找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所以在这种作价补偿分割的方式下,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补偿的具体金额。 其次是共同共有分割,即离婚后双方仍然共同拥有这套房屋的所有权。这种方式下,双方需要对房屋的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协商。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在后续生活中产生一些不便和纠纷。从法律层面来看,虽然双方已经离婚,但对于共同共有的房屋,在处分或者重大修缮等问题上,需要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如果一方擅自进行处分,可能会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受损方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赔偿。 最后是按份共有分割,双方可以根据一定的比例来确定各自对房屋享有的份额。比如根据双方在购房时的出资比例等因素来确定。之后,双方按照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在后续房屋的使用、收益等方面,也按照这个比例进行分配。同样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当需要对房屋进行处分等重大事项时,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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