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的流程是怎样的?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附加税则是在增值税基础上征收的一系列税费,常见的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 首先,纳税人需要完成税务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完成税务登记后,就可以进行申报前的准备工作。纳税人要收集和整理与增值税及附加税相关的票据和凭证,比如销售发票、进项发票等。这些票据是计算应纳税额的重要依据。 然后进入申报环节。目前,大多数地区都支持网上申报,纳税人可以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网站。在网站上找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相关入口。一般来说,会先进行增值税的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填写销售额、进项税额等信息,系统会自动计算出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对于附加税的申报,它通常是随着增值税一并申报的。根据缴纳的增值税额,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附加税金额并填写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其他地区);教育费附加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率一般为2%。 申报完成后,纳税人需要进行税款缴纳。可以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供的多种缴费方式,如网上银行支付等完成税款缴纳。缴纳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询和下载完税证明。 最后,要注意申报期限。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附加税的申报期限通常与增值税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