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财产怎么分有利与无利?
我打算和另一半协议离婚,但是对于财产分割这一块不太清楚。不知道怎么分对自己有利,怎么分又会不利。比如哪些财产该多争取,哪些可能不太好争取。想了解一下协议离婚财产分割有利和不利的情况分别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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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协议离婚时,财产分割是否有利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结果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获得的财产,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个人财产则是指一方在婚前就拥有的财产,或者是在婚姻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协议离婚时,如果双方能够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的财产分割方案,法律是予以认可的。 对于财产分割有利的情况,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比如抚养子女、照料老人等,那么在协商财产分割时,可以适当要求多分得一些财产。此外,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过错,比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在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同时,如果一方在离婚后生活困难,另一方也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而不利的情况可能是在协商过程中,一方不了解自己的权益,轻易放弃了本应属于自己的财产。或者是在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没有仔细审查协议条款,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另外,如果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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