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哪些规定?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举措,旨在防范和打击行贿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下面我们就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来详细了解相关内容。 首先,明确一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定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的是检察机关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 关于查询的受理主体。由检察机关负责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具体的查询受理地点一般是各地的检察院。 查询范围方面,主要涉及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构成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及生效裁判认定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也就是说,只要有上述这些行贿犯罪相关的生效判决,都会被记录在行贿犯罪档案中。 查询流程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对于符合条件的查询申请,检察机关会在受理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查询结果;情况复杂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查询结果的应用也有明确规定。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的要求,可以向检察机关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置,比如限制其参与招投标活动等。 同时,为了保障被查询人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会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查询和管理。如果查询结果与事实不符,被查询单位和个人可以向提供查询结果的检察机关提出书面异议,检察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核并反馈结果。 总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是有一套严谨的规定和流程的,它对于规范市场行为、促进社会诚信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陷入行贿犯罪的泥潭。





